上世纪六十年代初,我在正阳县城读小学。学校设在城北的城皇庙里,家住在西大街,上学的路拐弯磨角要走一里多地。为了抄近路,我就沿着县农业局大院的西墙根,穿过一片菜地去学校,那就可以少走一半的路。菜地旁边有一个不大的院落。住着一户菜农,低矮的院墙内种着几棵果树,常常有枝条伸出墙外。有一天,那枝条上开出了粉色的小花朵,桃花也没有开,杏花也没有开,那是什么花呢?直到有一天,树枝上挂满了一颗颗渐绿渐红的小球球时,我们才惊呼,是樱桃。
在忍受了漫长的冬天后,人们见到的第一枚果实就是樱桃了。把樱桃誉为华夏第一果,迎春果,实在是恰当的很,名至实归。那晶莹剔透的果实,在阳光下闪闪发光,让人心旌摇荡,蠢蠢欲动。我和同行的伙伴刘长城,朱正明把脖子都仰酸了,跳跃了几回够不着。只见刘长城和朱正明都掂起了半截砖,狠狠地朝树上砸去,正在我弯腰从墙根处寻找烂砖头之际,猛听得大喝一声,谁砸的?接着从院里冲出一条壮汉,手里还拿着一根扁担,朝我们就抡了起来。扁担虽然打在了地上,但顿时把我们仨吓得魂飞魄散,缩成一团。
那大汉看了我们一眼,便大声喝道,都是学生了,还偷樱桃,快说是谁砸的?我们仨你看我,我看看他,都说没有砸。
那大汉恼了,扬起扁担骂道,小兔葸子,还不老实交待,看我每人打你两扁担。
那场面真吓人,刘长城第一个下软蛋了,他用手一指我,是国平砸的。朱正明也跟着把手指向了我说是国平砸的。我顿时头大了,明明不是我砸的,为啥两个要好的伙伴要诬赖人呢?我连忙分辩说,不是我砸的,是他们俩砸的。
那大汉哪里肯听我辩解,上前抓住了我的胳膊就往学校里扭,肩上还扛着扁担,两个小伙伴乖乖地跟在后边。一边走,那大汉还一边骂,兔仔子,想吃樱桃说一声,用砖头砸,樱桃是能砸的吗?把俺的瓦盆也砸烂了。走,到学校问问老师,是咋教育的。
到了学校,教导处的王主任狠狠地批评了我。两个小伙伴异口同声说我扔的砖头,我委屈得流了满面泪,连声说不是我砸的,但谁也不肯相信。王主任说,证人都在这里,一个人说是你砸的,可以不相信,两个人都说是你砸的,你还不承认吗?王主任的话句句在理,叫人反驳不得。我唯有不停的流泪。因为种菜的汉子,坚持说砸烂了他家的瓦盆,要赔偿。所以,王主任派人喊来了家长。
当母亲匆匆忙忙赶到学校时,我正在掩面而泣。那种菜的汉子一见母亲,打起了招呼,还喊起大姐,原来双方是认识的。母亲在街道的缝纫组里做针线活,那汉子去做过衣服,彼此熟识吧。那汉子说,大水冲了龙王庙,没事,没事,小孩是闹着玩的,想吃樱桃好说,随后我给摘点来。说完,扛起扁担扬长而去。
王主任见状也没奈何,就说,算了算了,上课去吧,以后注意点。
那天放学回到家,母亲没有责怪我,而是捧出一大把红彤彤的樱桃。我惊奇的问,哪来的。母亲说,你砸人家的瓦盆,我花了五毛钱买了个新盆给人家送去了,人家硬是给了一把樱桃。
我连忙说我没有砸樱桃,瓦盆也不是我砸的,眼泪又流出来了。
母亲很认真的看着我说,真不是你砸的?我马上赌咒发誓说,我要砸了是个狗。母亲说,我知道你说的是实话,我养的狗还能不知道咬人不咬人吗?但是,如今好人死在证人手里,有啥办法呢?辨也辨不出个啥里表来。反正人家冤枉咱可以,咱们千万不能去冤枉别人。
母亲的话似懂非懂,但我从此记住了“好人死在证人手里”这句话。那天,我是在忍受冤屈的情况下,第一次吃樱桃的,酸甜可口,真的美味。
从那以后,我就少走近道去上学了,宁愿多走半里路,也不愿再看见那棵樱桃树。那两个发小也好长时间不理他们,骂他们是叛徒,甫志高。后来就谈忘了,仨人又玩在了一起,因为刘长城的父亲在街道泥工组当泥工匠,挣不下几个钱,朱正明是个孤儿,跟着奶奶过活,日子都很苦,也许他们都有难处吧。这是母亲告诉我的。
自从离开家乡,吃过不少外地的樱桃,有美国的,有大连的,都是绝佳美味。俗话说,樱桃好吃树难栽,其实难栽的不是树,而是果难摘。每当春风拂来,樱桃红了的时候,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想起家乡的那棵樱桃树,真的,我好久没有吃过那么酸甜可口的樱桃了。